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不可以同時服用。
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不能同時服用,因為可能會導致胃出血和肝損傷,如下所示:1、兩種藥物均可損傷胃黏膜,可能引起慢性胃炎復發,甚至誘發消化性潰瘍或急性胃黏膜病變。嚴重可能會導致出血。一種非甾體抗炎藥可引起出血,同時使用兩種藥物可能引起嚴重出血。2、兩種藥物都對腎臟或肝臟有毒。比如對乙酰氨基酚對肝臟有非常嚴重的肝損傷。當然,在過量使用或患者肝損傷的情況下,對乙酰氨基酚可能會引起肝損傷或肝損傷。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是最常用的兩種退燒藥,可以止痛退燒。但是,之間有明顯的區別。從退熱效果來看,布洛芬大于對乙酰氨基酚。對乙酰氨基酚更適用于頭痛,布洛芬更適用于月經和腹痛。布洛芬有抗炎作用,而對乙酰氨基酚沒有抗炎作用。常規劑量的對乙酰氨基酚對肝臟影響不大。如果用量過大,可能會傷害肝臟,而且是不可逆的。長期使用布洛芬可能會導致腎損傷、心臟病發作和中風,因此有必要合理選擇適合自己的藥物。這兩種藥不能同時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