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桃體癌手術治療適用于腫瘤局限在扁桃體窩未侵犯周圍組織、無遠處轉移的早期病例,或作為放化療后殘留病灶的補充治療。手術方式包括經口激光切除術、頸淋巴結清掃術等。
1、早期局限病灶:腫瘤局限于扁桃體實質且直徑<4cm時,手術可完整切除。這類病例術后五年生存率可達70%-80%,需聯合術后病理評估是否需輔助放療。術中采用二氧化碳激光可精確切除病灶并減少出血。
2、放化療后殘留:同步放化療后6-8周影像學評估仍有殘留時,挽救性手術是首選。術前需通過PET-CT明確殘留范圍,手術需切除原發灶及受累的腭弓、舌根組織。術后需密切隨訪吞咽功能恢復情況。
3、頸部淋巴結處理:臨床確診淋巴結轉移cN+需同期行頸清掃術。根據轉移范圍選擇改良根治性頸清掃或擇區性清掃Ⅱ-Ⅳ區,術中需保留副神經及頸內靜脈。術后病理陽性淋巴結>2個時需補充頸部放療。
4、器官功能保全:對年輕患者或職業用聲者,在保證切緣陰性的前提下可嘗試保喉手術。需聯合術中冰凍病理確認切緣,術后需進行3-6個月的吞咽康復訓練,采用舌肌強化練習和球囊擴張術改善進食功能。
5、復發挽救治療:局部復發且既往未接受放療者,手術切除后需聯合術后放療。復發灶侵犯頸動脈時需血管外科團隊參與,必要時行頸動脈切除重建術。術后需加強營養支持,采用高蛋白流質飲食配合腸內營養泵維持攝入。
扁桃體癌術后應堅持低刺激軟食3個月,避免過熱、酸性食物刺激術區。每日進行頸部肌肉拉伸和肩關節活動度訓練預防纖維化,術后2周開始循序漸進的有氧運動如快走、游泳。術后第一年每3個月復查喉鏡和頸部B超,監測有無復發及第二原發癌。長期隨訪需關注甲狀腺功能減退、吞咽功能障礙等遲發并發癥,必要時進行多學科會診調整康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