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可由多種藥物引起,主要包括對乙酰氨基酚、抗結核藥物、抗生素、抗腫瘤藥物及中藥制劑等。藥物性肝炎的發生與藥物代謝產物毒性、個體遺傳易感性、藥物相互作用等因素相關。
1、對乙酰氨基酚:
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是導致急性藥物性肝炎的常見原因。該藥物在肝臟代謝過程中會產生毒性中間產物N-乙酰對苯醌亞胺,當超過肝臟解毒能力時會導致肝細胞壞死。成人單次服用超過10克或長期每日服用超過4克即可能引發肝損傷。
2、抗結核藥物:
異煙肼、利福平等抗結核藥物聯合使用時肝毒性顯著增加。異煙肼通過乙酰化代謝,慢乙酰化表型患者更易發生肝損傷,表現為轉氨酶升高甚至爆發性肝炎。利福平則通過誘導細胞色素P450酶系加重異煙肼的肝毒性。
3、抗生素類藥物:
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如紅霉素、阿奇霉素等可通過免疫過敏反應引發膽汁淤積性肝炎。磺胺類藥物則可能引起肝細胞型或混合型肝損傷,臨床表現為發熱、皮疹伴肝功能異常。
4、抗腫瘤藥物:
甲氨蝶呤、環磷酰胺等化療藥物可直接損傷肝細胞DNA和線粒體功能。甲氨蝶呤長期使用可導致肝纖維化,環磷酰胺代謝產物丙烯醛會引發肝小葉中央壞死。這類藥物需定期監測肝功能。
5、中藥制劑:
何首烏、雷公藤等中藥含有的蒽醌類、生物堿等成分可能引起特異質肝損傷。部分中藥制劑因成分復雜、質量控制不穩定,可能通過氧化應激或免疫機制導致肝細胞凋亡和膽汁淤積。
預防藥物性肝炎需嚴格遵醫囑用藥,避免自行聯合用藥或超劑量服用。使用肝毒性藥物期間應定期監測肝功能指標,出現乏力、惡心、黃疸等癥狀及時就醫。日常可適當補充維生素E、水飛薊素等具有抗氧化作用的營養素,但需注意中藥保肝制劑本身也可能存在肝毒性風險。酒精會加重藥物肝損傷,用藥期間應絕對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