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治療難度與個體差異及病情嚴重程度相關,可通過停藥觀察、保肝治療、人工肝支持、肝移植等方式干預。藥物性肝炎通常由抗生素、抗結核藥、中草藥、解熱鎮痛藥、抗腫瘤藥等藥物引起。
立即停用可疑肝毒性藥物是核心措施。約60%輕癥患者在停藥后肝功能可自行恢復,需監測ALT、AST等指標變化。常見致肝損藥物包括利福平、異煙肼、對乙酰氨基酚等。
輕中度患者可選用多烯磷脂酰膽堿、還原型谷胱甘肽、甘草酸制劑等護肝藥物。這些藥物通過穩定肝細胞膜、清除自由基等機制促進修復,治療周期通常需4-12周。
暴發性肝衰竭時需采用血漿置換、分子吸附再循環系統等人工肝技術。該措施可暫時替代肝臟功能,為肝細胞再生或肝移植爭取時間,但存在感染、出血等風險。
符合King's College或Clichy標準的重癥患者需考慮肝移植。手術方式包括活體肝移植、劈離式肝移植等,術后需長期服用他克莫司等免疫抑制劑。
具有肝毒性藥物使用史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抗結核治療時可聯用護肝藥,中草藥需避免何首烏、土三七等已知肝損品種。老年人及慢性肝病患者用藥需個體化調整劑量。
藥物性肝炎患者需嚴格戒酒,每日蛋白質攝入控制在1.2-1.5g/kg體重,優先選擇魚類、豆制品等優質蛋白。適度進行八段錦、散步等低強度運動,避免勞累加重肝臟負擔。建立用藥記錄本詳細記錄所有藥物使用情況,就診時主動向醫生說明既往藥物過敏史。肝功能異常期間避免服用含對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藥,疫苗接種需咨詢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