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黑色素瘤可通過手術切除、靶向治療、免疫治療、放療、化療等方式治療。該疾病通常與紫外線暴露、遺傳因素、痣細胞惡變、免疫抑制、化學物質接觸等原因有關。
1、手術切除:早期局限性黑色素瘤首選廣泛切除術,根據Breslow厚度確定切除范圍。對于原位瘤建議5mm切緣,厚度≤1mm者需1cm切緣。Mohs顯微手術適用于面部等特殊部位,能最大限度保留正常組織。術后需每3-6個月隨訪皮膚鏡檢查。
2、靶向治療:BRAF V600突變患者可使用維莫非尼、達拉非尼聯合曲美替尼。NRAS突變者可嘗試MEK抑制劑司美替尼。治療前需進行基因檢測,用藥期間監測肝功能、肌酸激酶。常見不良反應包括發熱、皮疹、關節痛。
3、免疫治療:PD-1抑制劑帕博利珠單抗、納武利尤單抗適用于III-IV期患者。CTLA-4抑制劑伊匹木單抗多用于聯合方案。治療需持續2年以上,可能出現免疫相關性肺炎、結腸炎等不良反應,需早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干預。
4、放療輔助:術后輔助放療適用于頭頸部原發灶或淋巴結轉移灶。立體定向放療用于腦轉移灶控制,總劑量30-35Gy分5次完成。調強放療可保護周圍重要器官,但可能引起放射性皮炎。
5、化療方案:達卡巴嗪是傳統化療藥物,聯合順鉑、長春堿可提高響應率。替莫唑胺能透過血腦屏障控制腦轉移。化療周期通常為21天,需預防性使用止吐藥物,監測骨髓抑制情況。
黑色素瘤患者應每日使用SPF50+防曬霜,避免10-16點紫外線強烈時段外出。飲食多攝入富含維生素D的魚類、雞蛋,限制加工肉類攝入。規律進行游泳、瑜伽等低沖擊運動,術后患者需進行淋巴水腫預防訓練。心理支持小組有助于改善治療期間焦慮情緒,建議家屬共同參與皮膚自檢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