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斯的明不能用于支氣管哮喘治療。該藥物可能加重支氣管痙攣,導致呼吸困難癥狀惡化。
新斯的明屬于膽堿酯酶抑制劑,通過抑制乙酰膽堿分解,增強副交感神經活性。支氣管哮喘患者氣道處于高反應狀態,乙酰膽堿水平升高會進一步刺激氣道平滑肌收縮,誘發或加重支氣管痙攣。臨床治療支氣管哮喘需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等β2受體激動劑,或糖皮質激素如布地奈德控制炎癥反應。
哮喘急性發作時,應避免使用可能誘發支氣管收縮的藥物。除新斯的明外,β受體阻滯劑如普萘洛爾、非選擇性非甾體抗炎藥如阿司匹林也需謹慎使用。日常管理需注意遠離過敏原,定期監測肺功能,隨身攜帶急救藥物。發作期間保持坐位姿勢,采用縮唇呼吸法緩解癥狀,必要時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