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抗過敏藥物通常用于治療過敏反應,所以它們引起的過敏反應往往不們的重視。你知道抗過敏藥物的不良反應嗎?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抗過敏藥物不良反應的相關內容。我希望它對你有用!
一:嗜睡
雖然第三代抗組胺藥用于治療過敏,顯著減少了嗜睡等副作用,但少數人服藥后仍會感到困倦。如果劑量減少會影響療效,晚上可以吃藥。由于抗過敏藥物大多在服用后1~3小時生效,8~12小時后效果最大,睡前服藥不僅能促進入睡,而且能在第二天早上發揮最佳作用,下午藥物力量減弱,副作用也會減少。當然,有些人會換藥,但換藥不能太緊急,更不用說頻繁換藥了。這是因為他們一開始就感到困倦。2~3天后,副作用不明顯。如果換藥后明顯困倦,需要找醫生解決。
二:耐藥
有些過敏患者在某一時期可能需要持續服用抗過敏藥物來控制病情,但有些藥物使用得很好,但吃得越多,效果就越差。這就是耐藥性。任何抗過敏藥物都有耐藥性。長期服用抗過敏藥物的患者,會出現藥效下降、不能起到抗過敏作用的現象。因此,服用抗過敏藥物時,不要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因此連續服用同一種藥物一個月后,應適當更換其他類型的藥物。若一開始過敏癥狀較嚴重,可考慮同時使用兩種抗過敏藥物,既能增強治療效果,又能預防耐藥性。
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一般不發生在第一次用藥中。由于藥物過敏反應是一種抗原抗體反應
在使用抗過敏藥物的過程中,應考慮抗過敏藥物引起過敏反應的可能性,并積極給予抗過敏治療和對癥治療。如果治療有效,基本上可以診斷。
對于疑似引起過敏反應的抗過敏藥物,可以進行皮膚試驗(如斑點試驗、劃痕試驗)、粘膜試驗或用生理鹽水稀釋成0.1%的稀釋劑進行皮膚試驗,但皮膚試驗結果可能與臨床實際反應不一致。對于引起危重過敏反應(如哮喘、休克等)的藥物,即使暫時不清楚,也不宜進行刺激試驗,以免發生事故。
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應應與非抗過敏藥物和其他原因引起的過敏反應相識別。特別是當抗過敏藥物治療中原有疾病不愈合甚至加重時,應識別原有疾病惡化或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以防止原有疾病繼續用藥或增加劑量。
一旦診斷為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并選擇其他類型的抗過敏藥物進行治療。最好不要選擇類似或類似于其化學結構的藥物,以避免交叉過敏反應。根據國際過敏研究機構提出的四合一四聯治療方案,即去除過敏原、免疫修復和過敏反應的對癥藥物和標準化脫敏制劑的免疫治療。
過敏性休克的基本治療措施是:①立即停止使用導致過敏反應的可疑藥物,并將其送往附近醫院治療。
②立即給0.1%腎上腺素(搶救過敏性休克的首選藥物),皮下注射0.3~0.5毫升,如癥狀不緩解,可每半小時在皮下或靜脈注射0.5毫升,直至脫離危險期;一些抗休克藥物,如去甲腎上腺素、阿拉明(間羥胺)等,也可酌情選擇。同時給予血管活性藥物,及時補充血容量。
③吸入氧氣。當呼吸受到抑制時,應立即進行口對口呼吸,并在肌肉中注射尼可制米或洛貝林等呼吸興奮劑。喉水腫影響呼吸時,應立即準備氣管插管或配合氣管切口,以糾正缺氧,改善呼吸,平躺吸氧,保持呼吸道暢通。
④立即給地塞米松5~10mg靜脈注射,或用氫化可松200mg加5%或10%葡萄糖液500ml靜脈注射,并根據病情給予多巴胺、間羥胺等升壓藥物。如果患者心跳驟停,必須立即擠壓胸外心臟。⑤糾正酸中毒,選擇不同類型的抗過敏藥物抗過敏,對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