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煎煮通常建議不超過兩次,第三次煎煮的有效成分已顯著減少。煎煮次數主要與藥材性質、有效成分溶解度、煎煮方法等因素相關。
1、藥材性質:
根莖類藥材如黃芪、黨參等質地堅硬,有效成分釋放緩慢,可適當增加煎煮次數至兩次;葉類或花類藥材如薄荷、金銀花等揮發性成分多,首次煎煮后有效成分已大量析出,不宜重復煎煮。
2、成分溶解度:
水溶性成分如黃酮類、多糖等在首次煎煮時溶解率達70%以上,第二次煎煮約溶解剩余20%-30%,第三次煎煮僅能提取不足5%的有效成分。
3、煎煮方法:
傳統煎藥法建議頭煎30-40分鐘,二煎20-30分鐘。采用加壓煎藥設備可提高成分提取率,但依然不建議第三次煎煮。特殊煎煮法如先煎、后下等藥材需單獨處理。
4、藥效變化:
多次煎煮可能導致某些成分氧化分解,如苷類成分水解后藥效降低,生物堿類反復加熱可能產生毒性物質。部分藥材煎煮次數過多會加重苦寒之性。
5、臨床應用:
醫院代煎服務通常只煎煮兩次,將頭煎與二煎藥液混合后分裝。家庭自煎可根據藥材種類調整,滋補類可煎兩次,解表類一般煎一次即可。
煎藥器具建議選用砂鍋或陶瓷鍋,避免金屬器皿影響藥性。煎煮前冷水浸泡30分鐘有利于成分溶出,水量以淹沒藥材2-3厘米為宜。藥液應趁熱過濾,混合后分次服用。服藥期間需忌食生冷辛辣,不同體質人群應在醫師指導下調整煎藥方法。保存藥液需冷藏不超過48小時,服用前加熱至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