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臟病指孕婦在妊娠期間同時存在心臟結構或功能異常的情況,可能由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心律失常、妊娠期高血壓性心臟病等因素引起,需通過心功能評估、藥物控制、分娩方式調整等方式干預。
1、先天性心臟病:孕婦孕前已存在心臟結構異常,如室間隔缺損或動脈導管未閉。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可能加重心臟負擔,表現為活動后氣促、下肢水腫。建議限制鈉鹽攝入,避免劇烈運動,定期監測心功能。
2、風濕性心臟病:既往鏈球菌感染導致瓣膜病變,常見二尖瓣狹窄。妊娠期心率增快可能誘發肺水腫,典型癥狀包括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咯血。需預防性使用抗生素,分娩時建議采用硬膜外麻醉。
3、心肌病:圍產期心肌病多發生于妊娠晚期至產后5個月,與病毒感染或自身免疫相關。臨床表現為咳嗽、端坐呼吸、頸靜脈怒張。治療需限制液體入量,使用利尿劑如呋塞米,禁用洋地黃類藥物。
4、心律失常:妊娠期激素變化可能誘發房顫或室性早搏,與電解質紊亂或甲狀腺功能異常有關。癥狀包括心悸、頭暈、眼前發黑。可選用普羅帕酮控制心律,嚴重者需安裝臨時起搏器。
5、妊娠期高血壓性心臟病:子癇前期導致全身小動脈痙攣,增加心臟后負荷。特征性表現為血壓≥140/90mmHg、蛋白尿、視物模糊。治療首選拉貝洛爾降壓,配合硫酸鎂解痙,適時終止妊娠。
妊娠合并心臟病患者需每日監測體重變化,保證優質蛋白攝入如魚肉、雞胸肉,選擇散步、孕婦瑜伽等低強度運動。出現夜間不能平臥、咯粉紅色泡沫痰等急性左心衰表現時需立即急診處理。產后6周需復查心臟超聲評估心功能恢復情況,哺乳期用藥需嚴格遵循心臟科醫生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