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受孕技術理論上可通過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篩選性別,但我國法律明確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選擇。
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醫療機構實施人工受孕時不得進行非醫學指征的性別篩選。僅當子代性染色體異常可能引發嚴重遺傳病時,才被允許進行性別相關基因檢測。
第三代試管嬰兒技術PGD/PGS能在胚胎植入前分析染色體,理論上可識別X/Y染色體。該技術原本用于篩查唐氏綜合征等遺傳疾病,需從胚胎滋養層提取3-5個細胞進行基因檢測。
非醫學目的的性別選擇可能導致人口性別比例失衡,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人為干預可使新生兒性別比偏離103-107:100的正常范圍。我國將生育公平視為基本倫理原則。
伴性遺傳疾病如血友病、杜氏肌營養不良等可通過性別選擇規避風險。需提供家族遺傳病史證明,經生殖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批后實施,整個過程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監管。
國內正規生殖中心僅對存在嚴重遺傳病風險的夫婦開放性別篩選申請。2023年國家衛健委通報顯示,全年合法進行的醫學指征性別篩選案例不足200例,違規機構將面臨吊銷執照處罰。
備孕夫婦應保持膳食均衡,重點補充葉酸、維生素E及鋅元素,每周進行3-5次中等強度有氧運動。實施輔助生殖技術期間需嚴格遵循醫囑,避免自行服用激素類藥物,治療周期中定期監測卵泡發育和子宮內膜狀態,移植后保持適度臥床休息。出現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表現為腹脹、尿量減少時需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