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長激素治療時長需根據個體生長潛力、骨齡及病因調整,通常持續1-3年。治療方案需結合身高增長速度、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水平、骨骺閉合情況等指標動態評估。
1、兒童特發性矮小:
對于診斷為特發性矮小的兒童,建議持續治療至骨骺接近閉合或年生長速度低于2厘米。治療期間每3-6個月監測骨齡,若治療第一年身高增長未達預期目標如增長8-12厘米,需重新評估適應癥。
2、生長激素缺乏癥:
先天性生長激素缺乏患者可能需要治療至青春期結束,部分需延續至成年期。治療期間需定期檢測甲狀腺功能、血糖及脊柱側彎情況,當出現腕部骨骺閉合或女性骨齡14歲、男性骨齡16歲時考慮減量。
3、Turner綜合征:
Turner綜合征患者建議從確診后盡早開始治療,持續至骨齡14歲或達到滿意身高。治療中需配合雌激素替代療法,每年監測心臟超聲和甲狀腺功能,身高增長速度低于5厘米/年時可考慮停藥。
4、慢性腎臟?。?/h3>
腎性生長遲緩患兒在腎移植前需持續治療,移植后根據腎功能恢復情況調整。治療期間需嚴格監測血鈣磷代謝,當腎小球濾過率低于15ml/min時應評估治療風險收益比。
5、Prader-Willi綜合征:
此類患者建議從幼兒期開始長期治療,需持續監測體脂率變化和脊柱側凸進展。當出現嚴重睡眠呼吸暫停或快速體重增加時需暫停治療,待癥狀控制后重新評估給藥方案。
治療期間建議保持每日60分鐘中等強度運動如跳繩、游泳,飲食需保證優質蛋白質攝入量達1.5-2g/kg體重,補充維生素D 800IU/日。睡眠時間學齡兒童不少于9小時,青春期患者需保證深度睡眠時長。每3個月復查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水平,治療滿1年時建議進行脊柱MRI篩查。出現持續性關節疼痛或視力變化需立即就診,治療結束后仍需每年隨訪代謝指標至成年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