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白內障可能由糖皮質激素長期使用、抗精神病藥物、縮瞳劑、化療藥物、免疫抑制劑等因素引起。
1、激素類藥物:長期全身或局部使用糖皮質激素如潑尼松、地塞米松可能干擾晶狀體代謝,導致后囊下混濁。建議定期眼科檢查,必要時在醫生指導下調整用藥方案。
2、吩噻嗪類藥物:氯丙嗪等抗精神病藥長期使用可沉積于晶狀體前囊,形成星狀混濁。用藥期間需每半年進行裂隙燈檢查,發現早期病變需考慮更換藥物。
3、縮瞳劑應用:毛果蕓香堿等膽堿能藥物長期滴眼可能通過瞳孔阻滯機制誘發前囊下白內障。青光眼患者需權衡利弊,可考慮選擇性激光小梁成形術替代治療。
4、烷化劑化療:環磷酰胺等化療藥物通過氧化應激損傷晶狀體上皮細胞。腫瘤患者治療期間應補充抗氧化劑如維生素C、E,并加強眼部防護。
5、免疫抑制劑:他克莫司等鈣調磷酸酶抑制劑可能改變晶狀體蛋白構象,與紫外線協同作用加速混濁。器官移植術后患者需嚴格防曬,建議佩戴防紫外線眼鏡。
預防藥物性白內障需平衡原發病治療需求與眼部保護,高風險人群應每3-6個月進行視力篩查。日常增加深色蔬菜、藍莓等富含花青素食物的攝入,適度進行太極拳等低強度運動改善眼部微循環。出現視物模糊、眩光等癥狀時需及時進行晶狀體透明度檢查,必要時考慮超聲乳化手術聯合人工晶體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