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這叫重復治療。用藥,口服藥:1、不特別說明的、醫囑的除外,都應該是“‘白’開水送服”;2、在醫生指導下使用;3、最后才是照說明書服用。4、服藥不能有也不能近似有“喝酒吃辣椒、可口可樂”送服的現象!5、中藥、西藥、治療不同病的藥,分開、而且錯后30—40分鐘來喝。6、治療胃病的口服藥物,飯前服用較好。7、不得“‘重復’用藥”;8、不能輕易觸動、改變這些——“用生命、教訓換來的不成文‘用藥原則’”。【我國的用藥原則】,(全民應該堅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2013年12月12日公布)
還有——知道嗎,我國人均抗生素的用量是美國的6(到2010年)__10(到2013年)倍!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