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基底細胞癌可通過手術切除、光動力治療、局部藥物治療、放射治療、靶向治療等方式治療。皮膚基底細胞癌通常由紫外線暴露、基因突變、免疫抑制、化學物質接觸、遺傳因素等原因引起。
手術切除是皮膚基底細胞癌的首選治療方法,適用于大多數病例。莫氏顯微手術能精準切除腫瘤組織并保留健康皮膚,治愈率超過95%。標準切除術適用于邊界清晰的腫瘤,術后需定期隨訪觀察復發跡象。
光動力療法通過光敏劑和特定波長光照破壞癌細胞,適用于淺表型或不宜手術的部位。治療過程需避光48小時,可能出現暫時性紅腫反應。該方法對多發性病灶尤其有效,五年控制率可達85%-90%。
咪喹莫特乳膏通過激活局部免疫反應清除癌細胞,適用于淺表型病變。氟尿嘧啶軟膏可干擾癌細胞DNA合成,需連續使用4-6周。這兩種藥物常見副作用包括皮膚刺激和色素沉著。
放射治療適用于老年患者或手術高風險部位,采用電子束或X射線分次照射。治療周期通常持續3-6周,可能引起放射性皮炎。該方式對鼻翼、眼瞼等特殊部位腫瘤具有優勢。
針對晚期病例可使用hedgehog通路抑制劑如維莫德吉、索立德吉。這些藥物通過阻斷腫瘤生長信號發揮作用,需監測肌肉痙攣和肝功能異常。靶向治療對轉移性病灶有效率約60%。
日常需嚴格防曬并使用SPF50+防曬霜,避免上午10點至下午4點紫外線強烈時段外出。增加富含維生素A、C、E的深色蔬菜水果攝入,每周進行150分鐘中等強度運動促進免疫功能。術后護理需保持創面清潔干燥,定期復查監測新發病灶,發現異常增生及時就診。長期隨訪應包括每年全身皮膚檢查,高風險人群可考慮每半年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