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發燒超過38.5度且伴有明顯不適時,可以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布洛芬。
一、布洛芬的使用條件:
布洛芬屬于非甾體抗炎藥,具有退熱和鎮痛作用。適用于6個月以上嬰幼兒,體溫超過38.5度且出現煩躁、哭鬧、食欲下降等不適癥狀時使用。需注意布洛芬不能用于脫水、腎功能不全或對藥物成分過敏的患兒。用藥前應測量腋溫或耳溫,避免因測量誤差導致誤判。
二、發熱的分級處理:
體溫37.3-38度屬于低熱,建議物理降溫配合多飲水;38.1-38.9度為中等發熱,需密切觀察精神狀態;超過39度為高熱,應及時就醫。布洛芬的退熱效果通常出現在服藥后30-60分鐘,若持續高熱超過48小時或出現抽搐、皮疹等癥狀,需立即就醫。
三、特殊情況的注意事項:
3個月以下嬰兒發熱需直接就醫;有熱性驚厥史的患兒可在38度時提前用藥;接種疫苗后發熱通常不超過38.5度,若持續升高需咨詢布洛芬與對乙酰氨基酚不宜交替使用,兩次用藥間隔至少6小時,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發熱期間應保持室內通風,穿著輕薄透氣的棉質衣物,適當減少蓋被。鼓勵少量多次飲用溫水、米湯或口服補液鹽,避免進食油膩食物。可配合溫水擦浴物理降溫,重點擦拭頸部、腋窩、腹股溝等大血管處,禁用酒精擦浴。體溫正常后仍需觀察24小時,注意有無咳嗽、腹瀉等伴隨癥狀。家中建議備有電子體溫計、退熱貼等應急物品,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