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疹的疹子通常在用藥后1-3周內全部發出,具體時間因個體差異和藥物類型而異。
藥疹是藥物過敏反應的一種表現,疹子發出的速度和范圍與藥物代謝速度、個人免疫狀態密切相關。常見致敏藥物包括抗生素、解熱鎮痛藥和抗癲癇藥等。疹子形態多樣,可能表現為紅斑、丘疹或水皰,嚴重者可出現全身皮膚剝脫。疹子發展過程分為初期、進展期和消退期,初期多為局部紅斑,進展期疹子逐漸增多融合,消退期伴隨脫屑和色素沉著。
輕度藥疹通常在停用致敏藥物后7-10天自行消退,中度需配合抗組胺藥物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治療,重度藥疹如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需住院使用糖皮質激素沖擊治療。治療期間需保持皮膚清潔,避免搔抓,穿著寬松棉質衣物。飲食宜清淡,避免海鮮、辛辣刺激食物,多飲水促進藥物代謝。恢復期可進行適度散步等低強度運動,但需避免日曬和劇烈出汗。密切觀察是否有黏膜損傷、發熱等全身癥狀,出現異常應及時復診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