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散光可通過佩戴矯正眼鏡、視覺訓練、手術治療等方式干預,最佳治療時機與散光程度、年齡及伴隨癥狀相關。散光可能由角膜形態異常、遺傳因素、用眼習慣不當、眼部疾病、早產等因素引起。
1、輕度散光:
100度以內的散光若無明顯視物模糊或視疲勞,可暫不特殊處理,但需每6個月復查視力。日常需減少持續近距離用眼,增加戶外活動時間至每天2小時以上,避免躺著看書或關燈玩手機等行為。
2、中高度散光:
150度以上散光伴隨瞇眼、揉眼、頭痛等癥狀時需及時配鏡矯正。框架眼鏡可選擇非球面樹脂鏡片,角膜接觸鏡適用于8歲以上兒童。散光度數超過200度可能影響視覺發育,需在3-6歲黃金期進行干預。
3、伴隨斜視:
散光合并間歇性外斜視或調節性內斜視時,可能與雙眼融像功能異常有關,通常表現為視物重影、畏光。需在佩戴散光矯正鏡片同時進行雙眼視功能訓練,如紅藍濾光片訓練、聚散球練習等。
4、病理性散光:
圓錐角膜、角膜瘢痕等導致的散光需角膜地形圖確診,通常表現為視力急劇下降、角膜變形。青少年進展性圓錐角膜可配戴硬性透氣性角膜接觸鏡,嚴重者需行角膜交聯術或角膜移植術。
5、術后干預:
激光手術建議18歲后度數穩定時進行,術前需停戴隱形眼鏡2周。術后需遵醫囑使用氟米龍滴眼液、玻璃酸鈉滴眼液、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避免游泳及劇烈運動1個月,定期復查角膜愈合情況。
飲食上多補充富含維生素A的胡蘿卜、菠菜,增加DHA攝入如深海魚類;每天保證乒乓球、羽毛球等眼球追蹤運動30分鐘;建立屈光檔案每3-6個月復查,監測散光度數變化與眼軸增長速率,避免弱視發生。夜間睡眠環境需保持全黑暗狀態,睡眠時間不少于9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