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妊娠期高血壓孕婦在血壓控制穩定且無嚴重并發癥時可以順產。能否順產主要取決于血壓控制情況、胎兒狀況、母體并發癥及產程進展等因素。
1、血壓控制:
血壓控制在安全范圍是順產的前提條件。收縮壓低于160毫米汞柱且舒張壓低于110毫米汞柱時風險較低,需通過降壓藥物如拉貝洛爾、硝苯地平控制血壓,同時密切監測尿蛋白和肝腎功能。若血壓波動大或出現子癇前期表現,需評估剖宮產指征。
2、胎兒評估:
胎兒生長狀況和胎盤功能直接影響分娩方式選擇。通過超聲監測胎兒生長發育、臍血流及羊水指數,若存在胎兒生長受限、臍動脈血流異常或胎心監護異常,需考慮剖宮產終止妊娠。
3、母體并發癥:
合并重度子癇前期、HELLP綜合征或胎盤早剝等嚴重并發癥時禁止順產。這些情況可能引發抽搐、多器官衰竭或大出血,需緊急剖宮產。輕度蛋白尿或肝功能輕度異常者經評估后可嘗試陰道分娩。
4、產程管理:
產程中需持續心電監護并控制血壓波動。硬膜外麻醉可減輕疼痛引起的血壓升高,第二產程建議采用產鉗助產縮短娩出時間。若出現宮縮乏力、產程停滯或胎兒窘迫需中轉剖宮產。
5、產后監測:
產后72小時仍是高血壓危象高發期,需持續監測血壓變化。約30%患者產后血壓需6周左右恢復正常,哺乳期可選用甲基多巴等安全藥物,同時篩查遠期心血管疾病風險。
妊娠期高血壓孕婦應保持每日鈉鹽攝入低于5克,補充優質蛋白和鈣劑,避免腌制食品。適度進行散步、孕婦瑜伽等低強度運動,每周3-5次,每次不超過30分鐘。睡眠時采取左側臥位改善胎盤灌注,每日自測血壓并記錄,出現頭痛、視物模糊或上腹痛需立即就診。產后6周需復查血壓、尿常規及肝腎功能,建議心血管科隨訪至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