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溫超過37.3攝氏度屬于發熱。臨床通常以腋溫≥37.3℃、口溫≥37.5℃或肛溫≥38℃作為發熱判斷標準。
發熱是機體對病原體或異常狀態的防御反應,根據程度可分為低熱37.3-38℃、中等熱38.1-39℃、高熱39.1-41℃及超高熱>41℃。體溫受測量部位、時間及個體差異影響,運動后、餐后或女性排卵期可能出現生理性體溫升高。持續發熱超過3天或伴隨寒戰、意識障礙等癥狀需及時就醫。
建議采用水銀體溫計或電子體溫計規范測量,腋溫測量需擦干汗液并夾緊5分鐘。發熱期間需保持每日2000毫升以上飲水量,選擇米粥、面條等易消化食物,避免高糖高脂飲食。體溫未超過38.5℃時可優先物理降溫,如溫水擦浴或退熱貼。注意觀察伴隨癥狀,兒童、孕婦及慢性病患者出現發熱應盡早就醫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