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靜脈血栓的預后與是否發生肺栓塞、基礎疾病控制情況密切相關。規范抗凝治療下多數患者生存期不受影響,但合并惡性腫瘤或反復栓塞者5年生存率可能降至50%以下。
1、急性期風險:血栓脫落導致肺栓塞是主要致死原因,未經治療死亡率可達25%。突發呼吸困難、咯血需立即就醫,通過肺動脈CTA確診后需溶栓治療,常用阿替普酶、尿激酶等藥物。
2、抗凝治療周期:孤立性下肢血栓抗凝3個月,復發患者需6-12個月。新型口服抗凝藥利伐沙班、阿哌沙班較傳統華法林出血風險更低,治療期間需監測D-二聚體變化。
3、腫瘤相關血栓:惡性腫瘤患者血栓復發風險增加4倍,需持續抗凝至腫瘤治愈或終末期。低分子肝素是首選藥物,同時需控制原發腫瘤進展。
4、血栓后綜合征:30%-50%患者遺留下肢腫脹、色素沉著,穿戴20-30mmHg壓力梯度彈力襪可改善癥狀。嚴重靜脈性潰瘍需進行靜脈腔內射頻消融術或支架植入術。
5、長期管理:合并易栓癥患者需終身抗凝,定期篩查抗磷脂抗體、蛋白C/S活性。肥胖者減重5%-10%可降低復發風險,久坐人群每小時需活動踝關節促進回流。
每日保證2000ml飲水避免血液濃縮,增加深海魚、堅果等ω-3脂肪酸攝入。避免交叉腿坐姿,乘飛機時穿戴預防型彈力襪。急性期后逐步恢復快走、游泳等運動,運動時心率控制在220-年齡×60%強度為宜。出現單側下肢周徑增大超過3cm或皮膚溫度升高,需24小時內完成血管超聲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