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體斷裂取出后多數情況下可以再次種植。需評估骨量、愈合情況及口腔健康狀況,符合條件者可進行二次種植手術。
1、骨量充足時的再種植條件:
種植體斷裂取出后若剩余牙槽骨高度和寬度達標,骨密度正常,通常間隔3-6個月骨組織完全愈合后可重新植入種植體。術前需通過錐形束CT評估骨缺損程度,必要時采用引導骨再生技術填補骨缺損區域。二次種植需選擇直徑更小或長度更短的種植體,避開原斷裂區域,確保初期穩定性達到35N·cm以上。
2、骨量不足時的處理方案:
當牙槽骨吸收超過50%時,需先進行骨增量手術。上頜竇提升術適用于后牙區垂直骨量不足,自體骨移植或人工骨粉填充適用于水平骨缺損。骨重建后需等待6-12個月再評估種植條件。對于復雜病例可采用顴骨種植體或穿顴種植方案,避開嚴重吸收的牙槽骨區域。
再種植后需加強口腔維護,使用軟毛牙刷配合沖牙器清潔種植體周圍,每3個月進行專業潔治。避免咀嚼硬物及夜磨牙習慣,吸煙者需戒煙。日常補充鈣質和維生素D促進骨結合,建議選擇游泳等非對抗性運動。出現種植體周圍黏膜紅腫或異常松動需立即復診,通過探診深度檢測和影像學檢查評估骨結合狀態。定期隨訪監測咬合力分布,必要時調整修復體咬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