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在臨床上又稱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上尚無有效藥物,但是可以通過抗病毒藥物、抗菌藥物、免疫抑制劑以及糖皮質激素等藥物進行對癥治療,控制病情發展。
新冠治療藥物清單
1、抗病毒藥物: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一般是由于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而引起,具有一定的傳染性,常見癥狀為發熱、干咳、乏力等。患者可以在醫生指導下應用利巴韋林顆粒等抗病毒藥物,抑制新型冠狀病毒的復制,從而控制病情發展;
2、抗菌藥物: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患者,免疫力通常比較低,可能會伴隨細菌感染的發生,通常需要應用廣譜抗菌藥物,例如阿奇霉素片、阿莫西林膠囊、鹽酸左氧氟沙星片等藥物,可以破壞細菌的細胞壁,起到殺滅細菌的作用;
3、免疫制劑:如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發展速度過快,通常需要應用免疫制劑,例如人免疫球蛋白等藥物,有利于增強機體的免疫力,提高機體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抵抗力,從而控制病情的發展,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4、糖皮質激素:隨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情的發展,嚴重者可能會出現呼吸困難等不適癥狀,出現急性呼吸窘迫癥等。患者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應用潑尼松龍片、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等糖皮質激素,有利于緩解患者的不適癥狀。
新冠感染者居家如何治療
1.健康監測和對癥治療。居家治療人員應當每天早、晚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可進行對癥處置或口服藥治療。有需要時也可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或通過互聯網醫療形式咨詢相關醫療機構。無癥狀者無需藥物治療。居家治療人員服藥時,須按藥品說明書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藥物。如患有基礎疾病,在病情穩定時,無需改變正在使用的基礎疾病治療藥物劑量。
2.轉診治療。如出現以下情況,可通過自駕車、120救護車等方式,轉至相關醫院進行治療。
(1)呼吸困難或氣促。
(2)經藥物治療后體溫仍持續高于38.5℃,超過3天。
(3)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
(4)兒童出現嗜睡、持續拒食、喂養困難、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
(5)孕婦出現頭痛、頭暈、心慌、憋氣等癥狀,或出現腹痛、陰道出血或流液、胎動異常等情況。
3.控制外出。居家治療人員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訪。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到達醫療機構,就醫后再點對點返回家中,盡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個人防護。居家治療人員要做好防護,盡量不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如居家治療人員為哺乳期母親,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可繼續母乳喂養嬰兒。
5.抗原自測。居家治療人員需根據相關防疫要求進行抗原自測和結果上報。
6.感染防控要求。
(1)每天定時開門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可用排氣扇等進行機械通風。
(2)做好衛生間、浴室等共享區域的通風和消毒。
(3)準備食物、飯前便后、摘戴口罩等,應當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蓋口鼻或用手肘內側遮擋口鼻,將用過的紙巾丟至垃圾桶。
(5)不與家庭內其他成員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應當清洗和消毒。
(6)居家治療人員日常可能接觸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時清潔消毒,感染者個人物品單獨放置。
(7)如家庭共用衛生間,居家治療人員每次用完衛生間均應消毒;若居家治療人員使用單獨衛生間,可每天進行1次消毒。
(8)用過的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裝入塑料袋,放置到專用垃圾桶。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隨時消毒。
四、結束居家治療的條件
如居家治療人員癥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癥狀,自測抗原陰性并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35(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
新冠治療常用藥參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