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基底細胞癌不是良性腫瘤,屬于低度惡性的皮膚癌。
基底細胞癌是起源于皮膚基底細胞的惡性腫瘤,生長緩慢且極少轉移,但具有局部侵襲性。其惡性程度低于鱗狀細胞癌和黑色素瘤,早期治療預后良好。典型表現為珍珠樣光澤的丘疹或結節,表面可見毛細血管擴張,好發于頭面部等日光暴露部位。紫外線照射是主要誘因,長期累積性光損傷導致基因突變是其發病基礎。
1、臨床分期與特征:
原位期表現為邊界清楚的紅色斑塊,表皮層可見基底樣細胞增生。浸潤期腫瘤突破基底膜向真皮生長,形成潰瘍性結節,邊緣呈珍珠樣隆起。晚期可侵犯深層組織如軟骨或骨骼,但遠處轉移率不足0.1%。病理分型包括結節型、淺表型、硬化型和色素型,其中結節型最常見。
2、治療與預后:
手術切除是首選治療方式,Mohs顯微描記手術能最大限度保留正常組織。直徑小于2厘米的病灶治愈率超過95%,放療適用于無法手術的老年患者。光動力療法可用于淺表型病變,局部藥物如咪喹莫特乳膏適用于低危型皮損。治療后需每半年復查一次,重點觀察原發部位及區域淋巴結。
日常需嚴格防曬,選擇SPF30以上廣譜防曬霜并配合物理遮擋。增加富含維生素A、C的深色蔬果攝入,限制加工肉類。術后創面保持清潔干燥,避免劇烈運動導致傷口裂開。心理上不必過度焦慮,但需建立長期隨訪意識,發現新發皮損及時就診。建議每年進行全身皮膚檢查,特別注意耳后、頭皮等隱蔽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