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靈顆粒的保質期通常為24個月,具體需查看包裝標注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
藥品保質期是指在規定儲存條件下保持質量和安全性的期限。感冒靈顆粒作為中成藥制劑,其有效成分穩定性受溫度、濕度、光照等因素影響。未開封的藥品應置于陰涼干燥處保存,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高濕環境。開封后的顆粒劑建議在3個月內使用完畢,防止吸潮結塊或微生物污染。
超過保質期的藥品可能存在有效成分降解、微生物超標等風險。服用過期感冒靈顆粒可能導致療效下降或引發不良反應。若發現顆粒出現變色、結塊、異味等異常現象,即使未過期也應停止使用。日常儲存藥品時建議定期整理藥箱,優先使用臨近有效期的藥物,避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