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疹的誘發因素為:應用藥物、藥物過量服用、隨意應用抗生素或解熱鎮痛藥物。在一種或多種因素反復刺激下,疾病便會發生。
1、應用藥物
藥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人體,引起藥物過敏性反應。口服、肌注、靜脈點滴等可誘發藥疹發作。
2、服用藥物過量
藥物具有一定毒副作用,若過量服用,可發生毒性反應,出現藥疹。如癌癥患者長期服用大劑量藥物會引起皮膚出現不良反應。而過敏性體質者反復應用藥物,也會引起藥物反應,誘發皮膚疾病。
3、隨意應用抗生素、清熱陣痛藥物
抗生素及清熱鎮痛等藥物,應嚴格聽取醫生的建議,若對青霉素或阿司匹林等藥物有過敏性反應,服用后也可出現藥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