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化療指化學治療。做完化學治療后腫瘤標志物的變化不大,可能是治療時間短、藥物劑量不足、藥物效果不佳、藥物耐藥性、病情加重等因素導致的,需要對癥治療。具體分析如下:
1.治療時間短:化學治療是通過遵醫囑使用藥物達到縮小腫瘤、抑制腫瘤生長的目的。而化學治療需要一定的時間,若治療時間較短,腫瘤的變化可能就不大。建議遵醫囑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化學治療。
2.藥物劑量不足:若在進行化學治療時,藥物劑量使用不足,作用于腫瘤的藥物較少,則效果不會特別明顯。建議咨詢醫生具體的藥物使用劑量。
3.藥物效果不佳:若使用的化學治療對患者的腫瘤沒有明顯的抑制作用,腫瘤也不會有明顯變化。建議遵醫囑更換化學治療的藥物。
4.藥物耐藥性:腫瘤標志物是否發生變化,與患者對藥物的耐藥性也有一定的關系。若耐藥性較強,治療效果可能不明顯,患者可以遵醫囑使用其他的藥物進行治療。
5.病情加重:若患者的治療時間較晚,患者的病情可能會加重,所以化學治療的效果不理想,腫瘤標志物也不會出現明顯變化。
若化學治療的效果有限,建議患者遵醫囑采用放射治療、靶向治療等方式緩解癥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