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懷孕頭3個月應禁用哪些西藥?
懷孕頭3個月胎兒首先發育的是頭尾部分及體節(骨骼肌肉和前身);3O天發生感官和肢芽,初步建立胚胎血液循環;60天肢芽伸長,顏面形成,心、肝、消化管和生殖器形成和發育。也就是說,頭3個月是胎兒重要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藥物極易造成嬰兒先天缺陷。為此,在懷孕早期使用任何藥物都是危險的。
(l)應完全避免使用的藥物有:雄激素、雌激素、已烯雌酚、口服避孕藥、孕酮,這些藥物可使女胎兒男性化,男胎兒發育不良或死產、早產和腭裂等;促進蛋白合成藥物可有男性激素的致畸作用;秋水仙堿、環磷酰胺等可使染色體斷裂;四環素類藥物致骨及牙釉質發育不全;還有煙堿(包括吸煙)動物試驗有致畸作用。以上藥物應該完全避免使用。
(2)僅在孕婦必需時才能使用的藥物:苯丙胺類、抗癌藥物、口服抗凝藥、巴比妥酸鹽類、卡馬西平、氯霉素、氯喹、多粘菌素E、可的松類藥物、氟哌啶醇、卡那霉素、甲硝噠唑、萘啶酸、去甲阿密替林、苯妥因、撲癲酮、丙基硫氧嘧啶、奎尼丁、利血平、鏈霉素、噻嗪類利尿藥、氨砜噻噸、萬古霉素、紫霉素等。以上藥物對胎兒有潛在損害,除此則應避免。
(3)對胎兒可能產生損害的藥物:制酸藥、阿斯匹林、苯氧苯丙酸、速尿、慶大霉素、消炎痛、鐵、鋰、煙酰胺、口服降血糖藥、磺胺甲基異惡唑、弱安定類藥、甲氧芐氨嘧啶、大劑量維生素C和大劑量維生素D等。這些藥物應盡可能避免或減少使用。
另外,若當母體有病必須用藥時,可選用通常認為無致畸作用的老藥,由于對新藥致畸性尚未充分了解,一般應避免使用。
懷孕4至9月禁用西藥!
要藥效學方面, 即胎兒對藥物的反應,與新生兒和兒童并無很大差異,但藥代學方面有其特殊點:
(1)大多數藥物經胎盤轉運進入胎兒體內。
(2)胎兒肝、腦等相對較大,血流多,6O%血流進入肝臟,所以肝內藥物分布較多,肝臟代謝能力很低,胎兒的藥物與葡萄糖醛酸結合的能力缺乏,故某些通過肝臟結合而解毒的藥物易中毒。胎兒血腦屏障功能較差,藥物易進入其中樞神經系統而受影響。胎兒血漿蛋白較母體低,可使自由型藥物增多。
(3)胎兒腎排泄藥物的功能甚差而造成胎兒體內藥物積累。因此,藥物可以影響胎兒大腦、神經系統、外生殖器官的發育。孕婦在懷孕最后一周時用藥應特別注意,因為某些藥物對胎兒在分娩時會產生嚴重的不良反應,而且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必須完全承擔藥物代謝和消除的負擔。但此時嬰兒不完善的代謝系統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處理和消除藥物,所以藥物可在嬰兒體內積累并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早產兒代謝作用更不成熟,危險性就會成正比地增加。
在妊娠中晚期應用下列藥物對胎兒有很大危險:
口服抗凝藥——可使宮內出血、死胎及流產;
抗甲狀腺藥物——可使胎兒甲狀腺腫脹,甚至可引起新生兒窒息;
利血平和心得安——可使胎兒心動過緩,甚至在產后或產時發生新生兒循環障礙;
鏈霉素等氨基甙類抗生素——可損害胎兒第八對顱神經;
異煙肼——可發生新生兒腦病;
四環素——可影響胎兒骨骼和牙齦發育;
嗎啡成癮性鎮痛藥——可使胎兒成癮。
此外,酚、孕酮、蛋白同化激素、口服降糖藥物、雄激素和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妊娠后期引起子宮收縮可致流產的藥物如麥角堿類、瀉藥、奎寧、奎尼丁等都不宜應用。
小編講堂:哪些中草藥孕婦也不能用?
毒性藥:馬錢子、生南星、生半夏、烏頭、天雄、斑蟊、地膽、水銀、輕粉、鉛粉、砒石、硫磺、雄黃、蜈蚣等。
破血藥:如水蛭、干漆、蟹爪、瞿表、三棱、莪術、益母草等。
攻遂藥:如巴豆、蘆薈、番瀉葉、牽牛子、葵子、藜蘆、甘遂、鞠花、大戟等。
通竅走竄藥:如麝香、蟾酥、穿山甲、皂英等。
此外, 還有下瀉的大黃、芒硝,活血祛瘀的桃仁、紅花;破滯的枳實;辛熱的干姜、附子、肉桂等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