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韋林顆粒的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化學名稱: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對本品中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那么,利巴韋林顆粒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利巴韋林顆粒為白色或類白色顆粒。利巴韋林顆粒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利巴韋林顆粒口服后吸收迅速,利巴韋林顆粒在60-90分鐘內血藥濃度可達到峰值。利巴韋林顆粒進入體內后,利巴韋林顆粒經磷酸化生成具有活性的代謝產物-利巴韋林單磷酸。利巴韋林顆粒的消除半衰期約為24小時。利巴韋林顆粒能滯留于紅細胞內。利巴韋林顆粒主要由腎臟排泄,僅有少量隨糞便排出。
利巴韋林顆粒為合成的核苷類抗病毒藥。利巴韋林顆粒的體外細胞培養試驗表明,利巴韋林顆粒對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選擇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韋林顆粒的作用機理尚不清楚,利巴韋林顆粒的體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鳥嘌呤核苷和黃嘌呤核苷逆轉的結果提示,利巴韋林顆粒可能作為這些細胞的代謝類似物而起作用。利巴韋林顆粒的注意事項是: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