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癥、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這其中也包含了一層意思,即使成分相同,規格和適應癥不同,也可能出現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差異,這些藥又被俗稱為"雙跨藥"。同一種藥物成分既可能制成非處方藥,也可能是處方藥,它們有何區別?我們以布洛芬為例,說明一下。
適應癥不同。作為非處方藥的布洛芬,用于退熱和緩解輕度到中度的疼痛,如肌肉痛、頭痛、牙痛、痛經等。而用于緩解類風濕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等慢性關節炎疼痛時,它被定為處方藥。
使用的時間限制不同。非處方藥布洛芬一般不建議長期使用。如果用于退熱3天、止痛5天后,仍沒有明顯效果,不應再繼續自行用藥,而要及時到醫院就診。布洛芬作為處方藥時,由于多用于緩解慢性關節疼痛,允許在醫生的指導下長期使用,但應隨時觀察癥狀,如發現明顯異常,應遵醫囑調整用藥方案。
劑型和用量不同。非處方的布洛芬口服劑型每粒多為100~200毫克,每日的最大用量一般不超過800毫克。處方藥布洛芬有緩釋制劑、軟膠囊、口崩片、干混懸劑等劑型,每日最大劑量可達2400毫克。這不僅與疾病的治療需要有關,還因為處方藥都需要經過醫生的指導,在開藥時對于用法、用量能準確把握。
用于解熱鎮痛和抗血栓的阿司匹林,以及用于治療消化系統疾病的三黃片、雷尼替丁等藥物與布洛芬類似,目前,這樣具有"雙重身份"的藥物超過千種。從根本上看,同一種成分的藥物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為了讓大家更方便安全地用藥。在解決能明確判斷的小癥狀時,按說明書上的方法和劑量,服用非處方藥較為方便。在不能明確判斷癥狀時,請醫生診斷后,遵醫囑選擇處方藥更安全。
由于很多藥有"雙重身份",大家在用藥時應注意兩點:一是不要隨意加量。同種成分的藥物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一定程度上是為了避免大家隨意大劑量用藥,出現不良反應。因此在不能明確判斷病因時,不要隨意加大非處方藥的用量,否則可能造成過量,出現較嚴重的不良反應。二是不要用相同成分的處方藥代替非處方藥。如果因為某些疾病,醫生開了有"雙重身份"的處方藥,發生某些能用它們的非處方藥緩解的癥狀,不宜自行用處方藥。此時,可到藥店購買非處方藥,按說明書上寫明的用量服用。此外,孕婦、嬰幼兒、老人、肝腎功能不全者等特殊人群,即使服用的是非處方藥,如果不能清楚判斷,最好先咨詢醫生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