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糖孕婦的胎兒監測可通過胎心監護、超聲檢查、胎動計數、臍血流監測、血糖聯合監測等方式實施。妊娠期高血糖可能由胰島素抵抗加重、胎盤激素分泌異常、飲食結構失衡、超重或肥胖、遺傳易感性等因素引起。
1、胎心監護:
通過電子胎心監護儀記錄胎心率及宮縮變化,評估胎兒宮內狀態。妊娠期高血糖孕婦需從妊娠32周起每周進行1-2次無應激試驗NST,異常情況下需進一步做縮宮素激惹試驗OCT。胎心率基線變異減少或晚期減速可能提示胎兒窘迫。
2、超聲檢查:
系統超聲篩查胎兒結構異常,重點監測胎兒腹圍、羊水指數及臍動脈血流參數。妊娠期高血糖孕婦每4-6周需復查超聲,胎兒腹圍>90百分位或羊水過多時需警惕巨大兒風險。多普勒超聲可發現臍動脈S/D比值升高等胎盤功能異常表現。
3、胎動計數:
指導孕婦每日早中晚固定時段記錄胎動次數,正常值為2小時內≥10次。妊娠期高血糖孕婦胎動減少可能與胎兒高胰島素血癥導致的代謝性酸中毒有關。若12小時胎動<20次或減少50%需立即就醫。
4、臍血流監測:
采用彩色多普勒超聲測量臍動脈收縮期峰值流速S與舒張末期流速D比值,正常妊娠晚期S/D<3。妊娠期高血糖孕婦S/D比值升高提示胎盤血管阻力增加,需結合胎心監護結果評估是否終止妊娠。
5、血糖聯合監測:
動態監測孕婦空腹及餐后血糖水平,同時通過超聲評估胎兒生長速度。血糖控制不佳空腹>5.3mmol/L或餐后2小時>6.7mmol/L時,胎兒皮下脂肪沉積加速可能導致肩難產風險升高。
妊娠期高血糖孕婦應保持每日30分鐘快走或孕婦瑜伽等有氧運動,飲食選擇低升糖指數的燕麥、藜麥等粗糧搭配綠葉蔬菜,每周至少3次深海魚類攝入。自測血糖需涵蓋三餐前后及睡前共7個時間點,血糖儀需定期校準。出現視物模糊、多尿加重或酮癥癥狀時需急診處理。所有監測數據應由產科醫生與內分泌科醫生聯合評估,根據胎兒狀況調整胰島素用量,必要時提前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