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視力與弱視可通過視力損傷機制、發病年齡、治療效果、伴隨癥狀、干預方式等方面區分。
低視力多由眼球結構異常或視神經損傷導致,如黃斑變性、青光眼等器質性疾病引起永久性視力下降。弱視屬于視覺發育期大腦皮層功能抑制,常見于單眼屈光參差、斜視等導致雙眼競爭性抑制。
低視力可發生于任何年齡,老年性黃斑變性是主要病因。弱視僅出現在視覺發育關鍵期0-12歲,8歲后治療效果顯著下降,成年后難以逆轉。
低視力患者佩戴助視器可改善殘余視力,但無法完全恢復正常。弱視通過遮蓋療法、紅光刺激等訓練,70%兒童視力可提升至0.8以上,關鍵在于早期發現。
低視力常合并視野缺損、對比敏感度下降等器質性改變。弱視患兒可能出現閱讀時歪頭、瞇眼等代償動作,部分伴有眼球震顫或斜視。
低視力需適配光學助視器、電子擴視設備,嚴重者進行視網膜移植手術。弱視治療包括阿托品壓抑療法、知覺學習訓練,需聯合屈光矯正和雙眼視功能重建。
日常需保證維生素A、葉黃素攝入,藍莓、胡蘿卜等食物有助于視網膜健康。弱視兒童應每日進行穿珠、描圖等精細目力訓練,避免長時間單眼遮蓋導致立體視喪失。定期進行視力篩查,40歲以上人群建議每年檢查眼底,發現視物變形、視野缺損需立即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