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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硝酸咪康唑乳膏-說明書
介紹
主要成份: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用法用量:1.皮膚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早晚各1次,癥狀消失后(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復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涂擦于患處,一日1次,患甲松動后(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涂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復發后再用仍然有效。
規格:1支/支
詳細說明書
溫馨提示:部分商品說明書更換頻繁,請以商品實物為準
請仔細閱讀以硝酸咪康唑乳膏說明書并按照說明使用或在醫生與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通用名稱】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藥品名稱】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
【功能主治】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
【用法用量】 | 1.皮膚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早晚各1次,癥狀消失后(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復發。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涂擦于患處,一日1次,患甲松動后(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涂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復發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應】 |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非常罕見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濕疹、接觸性皮炎、紅斑、骨盆痛(痙攣)、陰道刺激、陰道分泌物和給藥部位不適。 |
【注意事項】 |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用于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復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映,應立即停藥并及時咨詢醫生。 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 13.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 |
【相互作用】 | 1.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給藥制劑可抑制CYP3A4/2C9。鑒于本品局部給藥的全身吸收有限,因此具有臨床意義的 藥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見。口服抗凝劑(如:華法林)的患者應慎用,并監測抗凝效應。 3.咪康唑類藥物與其他藥物如口服降血糖藥或苯妥英同時服用,可增加其他藥物的作用及副作用,應慎用。 4.由于本品的成份可使乳膠制品如:避孕隔膜,避孕套等破損,故應避免本品與此類產品接觸。 |
【規格】 | 1支/支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83554 |
【生產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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