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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桿菌(僅為非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桿’菌(β一內酰胺酶陰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桿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霉素酶或不產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一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國藥準字H2008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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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適用于以下真菌病:
1.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癥、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內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惡性腫瘤、特殊監護病人、接受放、化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或受到其它易致念珠菌感染的因素作用的患者。
2.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膚)的隱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人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艾滋病人可服用本品維持治療,以預防隱球菌病的復發。
3.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氣管等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癥、皮膚粘膜和慢性萎縮性口腔念珠菌病。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或免疫功能受損患者。
4.急性或復發性陰道念珠菌病。
5.對接受化療或放療而容易發生真菌感染的白血病病人及其他惡性腫瘤病人,可用本品進行預防治療。
6.皮膚真菌病:包括體癬、手癬、足癬、花斑癬、頭癬、指趾甲癬等皮膚真菌感染。
7.可用于皮膚著色真菌病的治療。國藥準字H1097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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