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不建議吃布洛芬,尤其是在懷孕前三個月、妊娠晚期或臨近分娩時,禁用布洛芬。
布洛芬是一種非甾體抗炎藥,臨床上主要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等,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等。
懷孕前三個月是應當避免服藥的,此時胎兒還不穩定,很容易受到藥物影響,且布洛芬比較容易透過胎盤,對胎兒是比較危險的。其次,妊娠晚期以及臨近分娩時用布洛芬,很可能引起難產以及產程的延長,嚴重威脅到孕婦及胎兒的生命安全。
臨床上消化性潰瘍、重度肝臟病、孕婦及哺乳期的婦女是禁用的,部分患者使用布洛芬還可能會出現休克、耳聾、耳鳴、過敏等副作用。
孕期應遵醫囑按時產檢,如有不適,一定要及時到醫院就診檢查,遵醫囑處理治療,不要自行盲目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