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育要求的女性患子宮內膜癌可通過保留生育功能治療、藥物治療、手術治療、輔助生殖技術、嚴密隨訪等方式干預。該疾病可能與雌激素水平異常、肥胖、多囊卵巢綜合征等因素有關,通常表現為異常子宮出血、下腹痛等癥狀。
1、保留生育功能:年輕早期患者可考慮大劑量孕激素治療,常用藥物包括醋酸甲羥孕酮、地屈孕酮、炔諾酮。治療期間需每3-6個月行子宮內膜活檢評估療效,完全緩解率約50%-70%,治療周期通常持續6-12個月。
2、藥物治療方案:除孕激素外,可聯合使用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激動劑如亮丙瑞林、戈舍瑞林降低雌激素水平。二甲雙胍可用于合并胰島素抵抗的患者,治療期間需監測肝腎功能及血糖變化。
3、手術方式選擇:對藥物治療無效或復發者,可考慮宮腔鏡病灶切除術聯合孕激素治療。根治性手術如全子宮雙附件切除術適用于完成生育或治療失敗的患者,術后需進行病理分期評估。
4、輔助生殖技術:完成生育功能治療后建議盡早實施體外受精-胚胎移植。凍胚移植前需確認子宮內膜無病變殘留,妊娠后需加強產前監測,產后建議完成根治性手術治療。
5、長期隨訪管理:治療后每3個月行陰道超聲和腫瘤標志物檢查,持續2年無復發可延長間隔。復發風險約20%-30%,高危因素包括治療12個月未緩解、病理分級高、肌層浸潤等。
患者需保持BMI<25kg/m2,每周進行150分鐘中等強度運動如快走、游泳。飲食推薦地中海飲食模式,限制紅肉攝入,增加十字花科蔬菜。治療期間需避孕至完全緩解后6個月,妊娠后需產科與腫瘤科聯合隨訪。完成生育后應根據年齡和病理特征評估是否需根治手術,40歲以上患者復發風險顯著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