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腫瘤可通過手術切除、放射治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化學治療等方式治療。皮膚腫瘤通常由紫外線暴露、遺傳因素、免疫抑制、病毒感染、化學物質接觸等原因引起。
1、手術切除:手術是皮膚腫瘤的主要治療方式,適用于大多數局限性腫瘤。常見手術方式包括Mohs顯微描記手術、廣泛局部切除。手術能徹底清除病灶,對早期腫瘤治愈率較高。
2、放射治療:利用高能射線破壞腫瘤細胞DNA,適用于無法手術或術后輔助治療。電子線放療、淺層X線治療是常用技術,對基底細胞癌等輻射敏感腫瘤效果顯著。
3、靶向治療:針對特定基因突變使用分子靶向藥物,如維莫非尼治療BRAF突變黑色素瘤。這類藥物能精準抑制腫瘤生長信號通路,副作用小于傳統化療。
4、免疫治療:通過PD-1抑制劑帕博利珠單抗、CTLA-4抑制劑伊匹木單抗激活免疫系統識別腫瘤細胞。對晚期黑色素瘤等具有長期生存獲益,可能產生免疫相關不良反應。
5、化學治療:使用細胞毒性藥物如達卡巴嗪、替莫唑胺破壞快速分裂的腫瘤細胞。多用于轉移性皮膚腫瘤,常與其它療法聯用,可能引起骨髓抑制等副作用。
皮膚腫瘤預后與類型和分期密切相關,早期治療治愈率較高。日常需做好防曬保護,避免紫外線損傷;保持均衡飲食,適量補充維生素D;定期皮膚自查有助于早期發現病變。出現不明原因皮膚結節、潰瘍或原有痣形態改變時應及時就醫,專業皮膚鏡檢查可提高診斷準確性。康復期患者需遵醫囑定期隨訪,監測復發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