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是指化學治療。白血病患者化學治療是通過使用化學合成藥物來殺死人體腫瘤細胞或抑制人體腫瘤細胞的生長,是常見治療惡性腫瘤的一種方式。白血病患者化學治療主要有誘導化學治療、鞏固化學治療、根治性化學治療、姑息化學治療等方案。具體分析如下:

達希納 尼洛替尼
生產廠家:北京諾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對既往治療(包括伊馬替尼)耐藥或不耐受的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本品的初始治療應該在對CML患者有治療經驗的醫師指導下進行。對伊馬替尼耐藥的定義是:伊馬替尼治療3個月未能達到完全血液學緩解、治療6個月未能達到細胞遺傳學緩解或治療12個月未能達到主要細胞遺傳學緩解,失去已經獲得的完全血液學緩解或細胞遺傳學緩解、疾病進展或出現耐藥的Bcr-Abl激酶突變。對伊馬替尼不耐受的定義是:盡管采用了最佳支持治療,在任何劑量和/或治療期間,患者仍由于3或4級不良事件的持續存在而中止伊馬替尼治療;或者,盡管采用了最佳支持治療,與伊馬替尼治療相關的2級不良事件仍持續時間≥1個月,或反復發生超過3次,不論是否劑量減少或中止治療。推薦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400mg,間隔約12小時,飯前至少1小時之前或飯后至少2小時之后服用。只要患者持續受益,本品治療應持續進行。膠囊應用水完整吞服,不應咀嚼或吮吸,不應打開膠囊。手接觸膠囊后應立即清洗。小心不要吸入膠囊中的任何粉末(比如膠囊損壞),也不要讓藥粉接觸皮膚或粘膜。如果發生皮膚接觸,用肥皂和水清洗局部。如果眼睛接觸了藥粉,用水沖洗。如果膠囊中的藥粉撒出,應該用手套和可棄去的濕毛巾擦去,置于密封的容器中正確丟棄。劑量調整:如果心電圖顯示QTc>480毫秒,則應停止服用本品,及時檢測血清鉀和鎂,如果血清鉀和鎂低于正常值低限,則應補液使之達到正常范圍,并必須檢查合并用藥的情況;如果QTcF恢復到480毫秒,則應停止使用本品。任何1次的劑量調整,均應在7天后復查心電圖。如果出現血液學毒性(加速期:ANC20×109/升以上,或者慢性期患者血象恢復至ANC>1.0×109/升或血小板>50×109/升,則可以重新按照初始劑量服用。如果血象仍然低,可考慮減低本品劑量,每日服用1次,每次400mg。如果出現有顯著臨床意義的中度或嚴重的非血液學毒性,應該中止服藥;一旦毒性緩解,可以恢復每日1次,每次400mg的劑量。如果臨床上適合,可考慮將劑量重新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400mg。血清脂肪酶升高:如果出現3-4級血清脂肪酶升高,劑量應降低至每日1次,每次400mg或中止服藥。應每月監測血清脂肪酶。膽紅素和肝轉氨酶升高:如果出現3-4級膽紅素升高,劑量應降低至每日1次,每次400mg或中止服藥。應每月監測膽紅素和轉氨酶。特殊劑量推薦兒童和青少年:尚無在兒童或青少年中進行的臨床研究。所以不推薦用于治療小于18歲的患者。老年患者:對超過65歲的患者,不需要進行特殊的劑量調整。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尚無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進行的臨床研究。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只有少部分經腎排泄,所以預計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并不會出現總體清除率的降低。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進行劑量調整。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沒有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對本品進行過研究。所以對轉氨酶超過正常值2.5倍或膽紅素升高超過正常值1.5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本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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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誘導化學治療:通過化學治療藥物進行誘導,降低患者體內白血病細胞的生成,從而達到消滅白血病細胞的目的。此時一般可遵醫囑使用注射用鹽酸阿糖胞苷、注射用鹽酸柔紅霉素等藥物治療。
2.鞏固化學治療:經過化學治療后,白血病患者的病情一般會有所緩解,隨后再遵醫囑使用注射用阿扎胞苷、甲磺酸伊馬替尼片等藥物進行鞏固化學治療,以此來消滅人體內殘留的白血病細胞。
3.根治性化學治療:通過化學治療后,白血病的病情可以得到部分或者完全控制,這時患者可以考慮根治性化學治療,建議遵醫囑使用注射用異環磷酰胺、尼洛替尼膠囊等藥物治療。
4.姑息化學治療:通過姑息化學治療的手段,可能會減輕白血病患者的不適癥狀,延長患者生存期,此時可遵醫囑使用注射用硫酸長春新堿、注射用鹽酸阿糖胞苷等藥物治療。

白血病患者在化學治療時,需多攝入維生素以及蛋白質,多喝水,注意個人衛生。如患者感覺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