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需通過專業醫學檢查確診。孕婦在孕前或孕20周前已存在高血壓,或孕20周后新發高血壓且持續至產后12周未恢復,均可能屬于該情況。
一、診斷標準:
確診需滿足以下條件:孕前或孕20周前血壓≥140/90毫米汞柱,或孕20周后首次發現高血壓并排除其他病因。動態血壓監測、尿蛋白檢測及靶器官功能評估是重要輔助手段。若伴隨蛋白尿、血小板減少、肝功能異常等癥狀,需警惕子癇前期。
二、鑒別診斷要點:
需與妊娠期高血壓、子癇前期區分。妊娠期高血壓僅發生于孕20周后且無蛋白尿;子癇前期則伴隨多系統損害。慢性高血壓患者孕前常有服藥史,而妊娠期新發高血壓通常產后自行緩解。
三、高危因素識別:
年齡≥40歲、肥胖、糖尿病、慢性腎病或既往不良孕產史者風險較高。孕早期血壓監測異常、血管緊張素轉換酶基因多態性等也可能提示潛在風險。
孕婦應保持低鹽飲食,每日鈉攝入控制在6克以內,適當補充鈣鎂制劑。每周進行3-5次低強度有氧運動如散步、孕婦瑜伽,每次不超過30分鐘。居家每日早晚定時測量血壓并記錄,避免仰臥位休息。出現視物模糊、持續頭痛或上腹痛需立即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