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易激綜合征和功能性腹瀉不是同一種疾病,兩者在癥狀表現和診斷標準上存在明顯差異。
腸易激綜合征是一種功能性腸病,主要表現為反復發作的腹痛或腹部不適,伴隨排便習慣改變,如腹瀉、便秘或兩者交替出現。功能性腹瀉則屬于功能性腸病的另一種類型,以持續或反復發作的稀便或水樣便為主要特征,不伴有腹痛或腹部不適。腸易激綜合征的診斷需滿足羅馬IV標準,包括腹痛與排便相關、排便頻率改變或糞便性狀改變等癥狀。功能性腹瀉的診斷則要求稀便或水樣便持續至少3個月,且不符合腸易激綜合征的診斷標準。
腸易激綜合征的發病機制涉及內臟高敏感性、腦-腸軸調節異常、腸道菌群失調等因素。功能性腹瀉的病因可能與腸道運動功能異常、膽汁酸吸收不良、食物不耐受等有關。腸易激綜合征患者常伴有焦慮、抑郁等情緒障礙,功能性腹瀉患者較少出現此類精神心理癥狀。
腸易激綜合征的治療需采取綜合措施,包括飲食調整、心理干預和藥物治療。低FODMAP飲食有助于緩解癥狀,益生菌可改善腸道菌群平衡。功能性腹瀉的治療以對癥為主,可選用腸道蠕動調節劑、膽汁酸結合樹脂等藥物。兩種疾病均需避免辛辣刺激食物,保持規律作息,適當進行有氧運動有助于改善腸道功能。癥狀持續加重或出現報警癥狀時應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