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制藥
恩替卡韋片
恩替卡韋適用于病毒復制活躍,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療(包括代償及失代償期肝病患者)。也適用于治療2歲至<18歲慢性HBV感染代償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兒童患者,有病毒復制活躍和血清ALT水平持續升高的證據或中度至重度炎癥和或纖維化的組織學證據。其具體使用方法參見【用法用量】。
生產企業:齊魯制藥有限公司
通用名稱:恩替卡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203225(前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患者應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用恩替卡韋。恩替卡韋應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時)。推薦劑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韋,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療時發生病毒血癥或出現拉米夫定耐藥突變的患者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失代償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兒童:體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劑量應該為本品0.5mg,體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應該使用口服溶液。兒童患者的治療決定應該仔細考慮個體患者的需要,并參考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包括有價值的基線組織學信息。連續治療的長期病毒學抑制獲益必須權衡延長治療的風險,包括耐藥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現。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償性肝病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應該至少持續6個月;HBeAg陰性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續12個月。兒童患者的治療持續時間:尚不清楚最佳治療持續時間。按照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可考慮停止治療的情況如下: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達到HBVDNA不可測水平和HBeAg血清學轉換(至少間隔3-6個月的2次連續血清樣本HBeAg消失和抗-HBe陽性)后至少12個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療效喪失。停止治療后應該定期隨訪血清ALT和HBVDNA水平(參見【注意事項】)。HBeAg陰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有療效喪失的證據。腎功能或肝功能損傷兒童患者中尚未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腎功能不全: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韋的表觀口服清除率隨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參見【藥代動力學】)。肌酐清除率<50mL分鐘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續性非臥床腹膜透析(CAPD)治療的患者】應調整用藥劑量。口服溶液用藥劑量調整參見口服溶液說明書。在沒有口服溶液時,作為替代治療可通過延長給藥間隔進行調整劑量,詳見表1。推薦的劑量調整是基于有限數據的推論,尚未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臨床評估。因此,應該密切監測病毒學應答。其余詳見內部說明書。
恩替卡韋片-說明書
介紹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為恩替卡韋。
用法用量:患者應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用恩替卡韋。恩替卡韋應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時)。推薦劑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韋,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療時發生病毒血癥或出現拉米夫定耐藥突變的患者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失代償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兒童:體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劑量應該為本品0.5mg,體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應該使用口服溶液。兒童患者的治療決定應該仔細考慮個體患者的需要,并參考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包括有價值的基線組織學信息。連續治療的長期病毒學抑制獲益必須權衡延長治療的風險,包括耐藥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現。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償性肝病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應該至少持續6個月;HBeAg陰性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續12個月。兒童患者的治療持續時間:尚不清楚最佳治療持續時間。按照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可考慮停止治療的情況如下: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達到HBVDNA不可測水平和HBeAg血清學轉換(至少間隔3-6個月的2次連續血清樣本HBeAg消失和抗-HBe陽性)后至少12個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療效喪失。停止治療后應該定期隨訪血清ALT和HBVDNA水平(參見【注意事項】)。HBeAg陰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有療效喪失的證據。腎功能或肝功能損傷兒童患者中尚未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腎功能不全: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韋的表觀口服清除率隨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參見【藥代動力學】)。肌酐清除率<50mL分鐘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續性非臥床腹膜透析(CAPD)治療的患者】應調整用藥劑量。口服溶液用藥劑量調整參見口服溶液說明書。在沒有口服溶液時,作為替代治療可通過延長給藥間隔進行調整劑量,詳見表1。推薦的劑量調整是基于有限數據的推論,尚未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臨床評估。因此,應該密切監測病毒學應答。其余詳見內部說明書。
規格:28片/盒
詳細說明書
溫馨提示:部分商品說明書更換頻繁,請以商品實物為準
請仔細閱讀以恩替卡韋片說明書并按照說明使用或在醫生與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通用名稱】 | 恩替卡韋片 |
【藥品名稱】 | 恩替卡韋片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為恩替卡韋。 |
【功能主治】 | 恩替卡韋適用于病毒復制活躍,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療(包括代償及失代償期肝病患者)。也適用于治療2歲至<18歲慢性HBV感染代償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兒童患者,有病毒復制活躍和血清ALT水平持續升高的證據或中度至重度炎癥和或纖維化的組織學證據。其具體使用方法參見【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 患者應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用恩替卡韋。恩替卡韋應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時)。推薦劑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韋,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療時發生病毒血癥或出現拉米夫定耐藥突變的患者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失代償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兒童:體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劑量應該為本品0.5mg,體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應該使用口服溶液。兒童患者的治療決定應該仔細考慮個體患者的需要,并參考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包括有價值的基線組織學信息。連續治療的長期病毒學抑制獲益必須權衡延長治療的風險,包括耐藥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現。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償性肝病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應該至少持續6個月;HBeAg陰性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續12個月。兒童患者的治療持續時間:尚不清楚最佳治療持續時間。按照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可考慮停止治療的情況如下: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達到HBVDNA不可測水平和HBeAg血清學轉換(至少間隔3-6個月的2次連續血清樣本HBeAg消失和抗-HBe陽性)后至少12個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療效喪失。停止治療后應該定期隨訪血清ALT和HBVDNA水平(參見【注意事項】)。HBeAg陰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有療效喪失的證據。腎功能或肝功能損傷兒童患者中尚未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腎功能不全: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韋的表觀口服清除率隨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參見【藥代動力學】)。肌酐清除率<50mL分鐘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續性非臥床腹膜透析(CAPD)治療的患者】應調整用藥劑量。口服溶液用藥劑量調整參見口服溶液說明書。在沒有口服溶液時,作為替代治療可通過延長給藥間隔進行調整劑量,詳見表1。推薦的劑量調整是基于有限數據的推論,尚未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臨床評估。因此,應該密切監測病毒學應答。其余詳見內部說明書。 |
【不良反應】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償性肝病患者的臨床研究中,可能與恩替卡韋相關的常見不同程度不良反應為頭痛(9%)、疲勞(6%)、眩暈(4%)和惡心(3%)。恩替卡韋治療期間與停藥后的肝炎急性發作也有報告(見【注意事項】和c.選擇性不良反應的描述)。其余詳見內部說明書。 |
【相互作用】 | 體內和體外試驗評價了恩替卡韋的代謝情況。恩替卡韋不是細胞色素P450(CYP450)酶系統的底物、抑制劑或誘導劑。在濃度達到人體內濃度約10000倍時,恩替卡韋不抑制任何主要的人CYP450酶:1A2、2C9、2C19、2D6、3A4、2B6和2E1。在濃度達到人體內濃度約340倍時,恩替卡韋不誘導人CYP450酶:1A2、2C9、2C19、3A4、3A5和2B6。同時服用通過抑制或誘導CYP450系統而代謝的藥物對恩替卡韋的藥代動力學沒有影響。而且,同時服用恩替卡韋對已知的CYP底物的藥代動力學也沒有影響。研究恩替卡韋與拉米夫定、阿德福韋和替諾福韋的相互作用時,發現恩替卡韋和與其相互作用藥物的穩態藥代動力學均沒有改變。由于恩替卡韋主要通過腎臟清除,服用降低腎功能或競爭性通過主動腎小球分泌的藥物的同時,服用恩替卡韋可能增加這兩個藥物的血藥濃度。同時服用恩替卡韋與拉米夫定、阿德福韋、替諾福韋不會引起明顯的藥物相互作用。同時服用恩替卡韋與其他通過腎臟清除或已知影響腎功能的藥物的相互作用尚未研究。患者在同時服用恩替卡韋與此類藥物時要密切監測不良反應的發生。兒童患者僅在成人中進行了藥物相互作用研究。 |
【規格】 | 28片/盒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203225 |
【生產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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