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用于治療成年女性患者中通過輕瀉劑難以充分緩解的慢性便秘癥狀。那么,哪些患者禁用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呢?
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大部分藥物以原型排泄(在尿中大約為給藥量的60%,在糞便中至少為6%),原型藥物的腎臟排泄涉及被動過濾及主動分泌。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的血漿清除率平均為317mL/min,其終末半衰期約為1天。在3-4天內達到穩態。每日1次以2mg力洛進行治療時,穩態血漿濃度的谷值和峰值分別為2.5ng/mL和7ng/mL。每日1次給藥后的累積比在1.9-2.3之間。
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的藥代動力學在治療劑量至超劑量(達20mg)范圍內均呈劑量相關性。在延長治療時,每日1次使用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顯示出非時間依賴性動力學。下列患者禁用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
1、對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
2、腎功能障礙需要透析的患者。
3、由于腸壁結構性或功能性異常引起的腸穿孔或梗阻、閉塞性腸梗阻、嚴重腸道炎性疾病,如克羅恩氏病、潰瘍性結腸炎和中毒性巨結腸/巨直腸的患者。
4、近期接受過腸部手術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