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弱視指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于正常水平,可能由屈光參差、斜視、形覺剝奪、先天性白內障、高度屈光不正等原因引起,可通過光學矯正、遮蓋療法、視覺訓練、手術治療、藥物治療等方式干預。
雙眼屈光度差異過大導致視網膜成像清晰度不一致,大腦選擇性抑制模糊像信號。需通過驗光配鏡矯正屈光不正,配合遮蓋優勢眼強迫使用弱視眼。
眼位偏斜引發復視或視覺混淆,中樞神經系統主動抑制斜視眼視覺輸入。可能與眼外肌張力異常、神經支配失衡有關,通常表現為代償頭位、瞇眼視物。需進行斜視矯正手術聯合三棱鏡治療。
先天性白內障、角膜混濁等阻礙光線進入眼內,視網膜缺乏有效視覺刺激。需在6月齡前完成白內障摘除聯合人工晶體植入術,術后配合屈光矯正。
未矯正的高度近視、遠視或散光導致視網膜長期成像模糊。可能與眼球軸長異常、角膜曲率變化有關,通常表現為視物瞇眼、近距離用眼疲勞。需規范佩戴框架眼鏡或角膜接觸鏡。
視覺皮層對弱視眼信號處理能力下降,神經突觸可塑性降低。采用阿托品壓抑療法聯合雙眼視功能訓練,常用藥物包括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胞磷膽堿鈉片、鼠神經生長因子。
弱視治療需建立個性化視覺康復方案,3-6歲為黃金干預期。日常增加串珠、描圖等精細目力訓練,補充富含DHA的深海魚、藍莓等食物,避免長時間單側遮蓋引發遮蓋性弱視。定期復查視力、屈光度及雙眼視功能,重度弱視需持續干預至1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