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82mmHg一般是指血壓中的收縮壓為139mmHg、舒張壓為82mmHg,處于正常的范圍內,不需要采取過多的治療方式。
正常血壓收縮壓在90mmHg-139mmHg;舒張壓在60mmHg-89mmHg,正常高值血壓收縮壓在120-139mmHg之間;舒張壓在80-89mmHg之間。一旦超過正常值就有可能引起身體不適,出現頭疼、四肢麻木等癥狀。血壓139mmHg/82mmHg代表身體處于健康狀態,但收縮壓139mmHg處于臨界值,極易引起血壓偏高的情況。當血壓超出正常范圍時,應該及時前往醫院進行檢查。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還需要特別注意,盡可能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早睡早起,按時吃飯,適當進行鍛煉。同時注意多吃蔬菜,少吃高熱量的食物,比如炸雞、燒烤等。若血壓過高,可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富馬酸比索洛爾片、鹽酸維拉帕米片等藥物進行治療。
博蘇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生產廠家: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 伴有心室收縮功能減退(射血分數≤35%,根據超聲心動圖確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穩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醫囑接受ACE抑制劑、利尿劑和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治療。
用法用量:對于所有適應癥:應在早晨并可以在進餐時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應咀嚼。
本品需按照醫生處方使用。高血壓和心絞痛的治療: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馬酸比索洛爾。輕度高血壓患者可以從
2.5mg富馬酸比索洛爾開始治療。如果效果均不明顯,劑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馬酸比索洛爾。本品劑量應根
據個人情況進行調整,應特別注意脈搏和治療效果。本品宜長期用藥。無醫囑不可改變本藥的劑量,也不宜終止服藥
。如需停藥時,應逐漸停用,不可突然中斷,缺血性心臟病患者尤需特別注意。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療:慢性穩
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內無急性心力衰竭發作且近2周內基礎治療沒有改變。在接受比索洛爾治療前首先接受合適劑
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它血管擴張藥物治療)、利尿劑及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的治療。建議在有治療
慢性心力衰竭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爾治療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應從低劑量開始,按以下方案逐漸
增加劑量:1.25mg,每日一次,用藥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則增加至2.5mg,每日一次,繼續用藥1周,如果耐受性良
好,則增加至3.75mg,每日一次,繼續用藥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則增加至
受性良好,則增加至7.5mg,每日一次,繼續用藥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則增加至10mg,每日一次,作為維持治療。
在首次服用1.25mg治療后,患者應接受大約4小時的觀察(特別是血壓、心率,傳導障礙、心力衰竭惡化跡象)。最大推
薦劑量為10mg,每日1次。如發生不良反應,應避免使用最大劑量治療。必要時應在現用劑量的基礎上逐漸減量。如有
必要可中斷治療,在適當時重新使用本品進行冶療。在劑量遞增期間,一旦出現心力衰竭惡化或不耐受現象,建議首
先減少比索洛爾劑量,或必要時立即停藥(如果出現嚴重低血壓、心力衰竭惡化伴有急性肺水腫、心源性休克、癥狀性
心動過緩或房室傳導阻滯)。使用本品治療慢性穩定性心力衰竭應長期用藥。接受比索洛爾治療不建議突然停藥,以免
引起暫時性的心力衰竭惡化。如需停藥,應每周逐漸將劑量減半。肝腎功能不全者輕中度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
不需要調整劑量。晚期腎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嚴重肝功能異常的患者,每日劑量不得超過10mg。腎透
析患者使用比索洛爾的經驗較少,但也沒有證據表明該類患者的劑量應該調整。尚無比索洛爾治療慢性心力衰竭并伴
有肝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代動力學數據。此類患者的劑量遞增應特別謹慎。
立即購買
建議患者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明確原因,并進行規范治療,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