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藥時,大多藥物都能通過胎盤,由于胎兒處于生長發育過程,其生理情況有異于成人,如孕婦用藥不當,可能對胎兒和新生兒造成不良影響,包括致死、致畸,或致胎兒臟器損傷和功能異常。
那么,妊娠期能服用脾氨肽口服溶液治療過敏性鼻炎嗎?
過敏性鼻炎的臨床表現主要是陣發性噴嚏、清水樣鼻涕、鼻塞和鼻癢。部分伴有嗅覺減退。
1.噴嚏
每天數次陣發性發作,每次多于3個,多在晨起或者夜晚或接觸過敏原后立刻發作。
2.清涕
大量清水樣鼻涕,有時可不自覺從鼻孔滴下。
3.鼻塞
間歇或持續,單側或雙側,輕重程度不一。
4.鼻癢
大多數患者鼻內發癢,花粉癥患者可伴眼癢、耳癢和咽癢。
脾氨肽口服溶液為無色至微黃色澄清液體。本品可用于過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療。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支或遵醫囑。本品的孕婦用藥:尚不明確。
妊娠期用藥的原則是“權衡利弊”,除非藥物的療效明顯大于對胎兒所產生的潛在危險,否則孕婦不宜用藥。若有可能,在懷孕的前3個月內應避免用任何藥物,藥物對胎兒的作用可能與預期發生在母親身上的藥理作用不同。要禁止孕期試驗性用藥。若使用藥物,能單一就不聯合用藥,盡量使用對胚胎、胎兒影響小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