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當對母親預期的受益大于任何可能對胎兒的危害時,孕婦才可考慮使用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那么,兒童該怎樣使用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呢?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生產廠家: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急性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用法用量:本品只能經口腔吸入使用,對吸氣與吸藥同步進行有困難的患者可借助儲霧器。成人:緩解哮喘急性發作,包括支氣管痙攣:以1撳100微克作為最小起始劑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用于預防過敏原或運動引發的癥狀:運動前或接觸過敏原前10-15分鐘給藥。對于長期治療,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老年人用藥: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藥劑量應低于推薦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沒有達到充分的支氣管擴張作用,應逐漸增加劑量。兒童: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作,包括支氣管痙攣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長期治療一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本品可借助英立暢(Babyhaler)對5歲以下嬰、幼兒給藥。肝功能損害患者約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謝成無活性形式(不僅包括片劑和糖漿,同時也包括約90%的吸入劑量),肝功能的損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積。腎功能損害患者約60-70%吸入藥量或靜脈注射的沙丁胺醇經尿液以原型排出。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劑量以防止過度或延長的藥物作用。隨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時內的用藥量不得超過8撳。若需增加給藥頻率或突然增加用藥量才能緩解癥狀,表明患者病情惡化或對哮喘控制不當。過量的藥物會導致不良反應,因此,只有在醫生的指導下,才可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參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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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及其他腎上腺素能受體激動藥過敏者禁用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甲狀腺機能亢進患者也禁用。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作,包括支氣管痙孿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長期治療—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可借助英立暢(Babyhaler)對5歲以下嬰、幼兒給藥。
以上的內容僅是參考,由于藥物的使用以及病情的不同性,在使用藥物之前請登錄,這里我們有專業的醫生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