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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臨床可用于下列情況。 1、鎮痛、解熱:可緩解輕度或中度的疼痛,如頭痛、牙痛、神經痛、肌肉痛及月經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熱。本品僅能緩解癥狀,不能治療引起疼痛和發熱的病因,故需同時應用其他藥物對病因進行治療。 2、抗炎、抗風濕:為治療風濕熱的常用藥物,用藥后可解熱、使關節癥狀好轉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風濕熱的基本病理改變,也不能治療和預防心臟損害及其他合并癥。 3、關節炎:除風濕性關節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可改善癥狀,但須同時進行病因治療。此外,本品也用于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幼年型關節炎以及其他非風濕性炎癥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緩解癥狀。但近年在這些疾病已很少應用本品。 4、抗血栓:本品對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臨床用于預防一過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死、心房顫動、人工心臟瓣膜、動靜脈瘺或其他手術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療不穩定型心絞痛。 5、兒科用于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的治療。國藥準字H1402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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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腫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腎臟疾病(腎炎﹑腎病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腎功能衰竭),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
2.高血壓一般不作為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首選藥物,但當噻嗪類藥物療效不佳,尤其當伴有腎功能不全或出現高血壓危象時,本類藥物尤為適用。
3.預防急性腎功能衰竭用于各種原因導致腎臟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環功能不全等,在糾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時及時應用,可減少急性腎小管壞死的機會。
4.高鉀血癥及高鈣血癥。
5.稀釋性低鈉血癥尤其是當血鈉濃度低于120mmol/L時。
6.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癥(SIADH)。
7.急性藥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類藥物中毒等。國藥準字H1402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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