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jiān)管總局結合前期線索,從多個平臺提取多家藥房9月以來連花清瘟銷售數(shù)據(jù),并組織相關省份市場監(jiān)管部門核查進貨臺賬。核查發(fā)現(xiàn),部分經(jīng)營者在采購成本變化不大的情況下,12月初開始大幅提高銷售價格。如某線上藥房銷售連花清瘟顆粒6g*10袋/盒,11月采購價格23.5—32元/盒,銷售價格26.8—38元/盒,但從12月初開始迅速上漲,至12月5日漲到99元/盒。某線上藥房銷售連花清瘟膠囊0.35g*24粒/盒,11月采購價格11.5—12.5元/盒,銷售價格18.9—33.1元/盒。12月初采購價格14.5—22.5元/盒,銷售價格從41.9元/盒迅速上漲至88.1元/盒。上述藥房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或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已涉嫌構成哄抬價格。
福州的情況呢
12月8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就醫(yī)療藥品及用品價格行為發(fā)布提醒告誡書,進一步規(guī)范市場價格行為,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價格秩序。
我市監(jiān)管部門高度關注部分抗病毒、抗感冒藥品熱銷現(xiàn)象,連日來持續(xù)加大對藥店執(zhí)法巡查力度,督促各醫(yī)藥用品經(jīng)營者及相關單位持續(xù)落實“五類藥”中處方藥憑處方銷售監(jiān)管,落實藥品質量和合理用藥管理責任。
提醒告誡書要求,經(jīng)營者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我們特別提醒經(jīng)營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對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經(jīng)營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說回廣大網(wǎng)友們
熱切關注的“連花清瘟”
平時用它治療感冒、流感,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中,它被推薦可用于醫(yī)學觀察期、輕型和普通型新冠患者的治療,被廣泛應用于呼吸道病毒傳染性疾病的治療。
但是當我們稍微上網(wǎng)一搜
尷尬的事情就來了
五花八門的「liánhuāqīngwēn」
到底哪個才是我們需要的啊?
是“連花”還是“蓮花”
首先我們來看看
正品的“連花清瘟”是什么樣
連花清瘟是在東漢張仲景《傷寒雜病論》麻杏石甘湯與清代吳鞠通《溫病條辨》銀翹散的基礎上,汲取明代吳又可治疫病用大黃經(jīng)驗,同時配伍藿香芳香化濕護脾胃,調節(jié)免疫固正氣的紅景天而成。具體由連翹、金銀花、炙麻黃、炒苦杏仁、石膏、板藍根、綿馬貫眾、魚腥草、薄荷腦、廣藿香、大黃、紅景天、甘草十三味中藥組成。
公開資料顯示,連花清瘟系列藥物是以嶺藥業(yè)的獨家中成藥品種,其OTC(非處方藥)銷售渠道一般為藥店或社區(qū)醫(yī)療機構等。此前,連花清瘟一般作為居民應對感冒和流感癥狀的藥物進行使用。
其他的如“連花清溫”“蓮花清溫”“蓮花清瘟”“連花青溫”等等這些混淆消費者的產(chǎn)品,不少外包裝都和正品極為相似,我們在購買時千萬要認清。
但是,不少網(wǎng)友出來“糾錯”——說“連”字錯了,聽說過“蓮花”,沒有人說“連花”。
其實這里面蘊含著中藥命名的科學常識,并不是錯別字。
專家介紹,中成藥命名的常用方法之一是主藥的簡稱+功能+劑型?。
連花清瘟膠囊(顆粒)成份表中排名前兩位的藥物即主藥是連翹、金銀花,所以用“連花”命名,而非“蓮花”。
該藥具有清瘟解毒、宣肺泄熱的功效,其主要劑型為膠囊和顆粒,因此得名連花清瘟膠囊(顆粒)。